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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本报讯 暑期来临,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提出,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又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通知》明确,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

《通知》要求,合理安排暑期托管服务内容,应以看护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积极拓宽资源渠道,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等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协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工作,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通知》强调,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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