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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四项机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本报讯(通讯员 王军芳)昌邑市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建立有效机制,多措并举,着力推进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该市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了昌邑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工作。办公室相继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和《学科类培训机构认定办法》等相关文件,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政策遵循。

该市教体局履行总牵头工作落实机制,组织市场监管、消防和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主动协调市场监管、民政、审批部门按照程序办理营转非工作,目前已提报7家组织办理;推进“网格员+责任督学”月巡查工作,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40余份,做到限期整改。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将全市培训机构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登录端口,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工作日和非工作日监督电话,畅通培训行为投诉渠道。加大培训机构涉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等违规行为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罚1家培训机构。

此外,该市强化督导评价机制,制定职能部门责任落实评估方案、镇街区政府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方案、责任督学校外培训机构督导工作考评细则,其结果分别纳入部门履职评价、属地教育履职考核指标,作为评选优秀督学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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