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要闻 把山东的教育火种带回“中国的西大门”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多举措显著提升县中整体办学水平 我省多举措保障“学有所教” 省教育厅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图片新闻 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收费? 山东官方“指导价”公开征求意见 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增至36所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再获殊荣 办老区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1版:要闻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要闻
01

我省多举措保障“学有所教”

本报讯 记者从12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保障“学有所教”、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我省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在全国率先启动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编制工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保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目前,我省在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其中,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和免保教费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在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自2017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编制工作,先后公布实施《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学生资助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通过学生资助标准化建设构建起更加完善的资助管理工作体系,形成全省统一的学生资助管理标准,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资助标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

“十三五”时期,各级财政投入的学生资助资金增长幅度较大。2016—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金额累计295.99亿元,累计资助学生(幼儿)5785万人次。同时,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自今年秋季学期起,进一步扩大特殊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对省乡村振兴局、省民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等4部门提供的10类特殊群体全部予以重点资助。同时,探索破解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比例“一刀切”问题,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因素,差别化确定学生资助比例,进一步提高资助资金分配精准度。(冀春鑫)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