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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如何收费? 山东官方“指导价”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研究拟定了《关于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据征求意见稿显示,山东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30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核定为:义务教育阶段16元/课时•人次,高中阶段18元/课时•人次;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实际培训课时时长少于30分钟的,培训机构应按比例折算,相应降低课时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强调,培训机构收取的学科类培训费应按规定缴入指定银行账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其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孙悦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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