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个实现”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本报讯(中国教育报记者 孙军)1月12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获悉,青岛市坚持非学科培训机构同等监管、资金监管、标准制定和执法引导等,全面构建“双减”形势下的培训机构治理新格局:实现坚持非学科培训机构同等监管,实现执法引导并举,实现加强预收费监管,实现标准规划引领。其中,支持学科类机构“转型换道”,引导参加校内托管招标,鼓励开设体育、艺术素质课程等,保障平稳过渡。全市原有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1384家,截至记者发稿,已压减1332家,其中转型923家、注销409家,压减率达96.24%,高于山东省平均压减率。其余52家已转为非营利性机构,并通过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
该市制定《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将检查内容、人员抽取、检查方法、实施程序、后续处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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