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要闻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要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当“双减”遇到寒假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召开 我省启动研究生教育综合评价改革 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潍坊十件教育民生实事全面落实 趣味寒假 乐享“双减”

第1版:要闻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要闻
01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

各地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政策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发出提醒函,要求各地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简称“不低于”)落实工作,在发放2021年年终奖励性补贴及安排2022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不低于”持续落实落地。

提醒函提出3条明确要求:一是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各地要强化省级统筹,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落到实处,持续兑现“不低于”。二是畅通民意渠道。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建立和畅通教师投诉、举报渠道,让教师有渠道了解政策、有平台合理投诉、有机会消除误解。特别是在发放2021年年终公务员和教师奖励性补贴时,要加强政策沟通、把解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各省要加强监测和核查,对个别未实现“不低于”或者新欠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县(市、区),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将继续密切关注各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实行挂牌督导。

(张晓燕)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