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要闻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坚定信心 担当作为 全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 :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 “百福”庆新春 学生实习管理更明确更规范 我省推广第一批教学改革“双减”典型案例 首批黄河流域精品研学课程和优秀研学课程评出 “双减”之下,过一个不一样的寒假

第1版:要闻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要闻
01

八部门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学生实习管理更明确更规范

本报讯 日前,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对2016年印发实施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实习的行为准则,为实习管理划定了“红线”。

与原《规定》相比,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实习各环节的基本要求。主要修订有: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实习的性质并优化了内涵和边界。重新界定实习分类,将“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统一为“岗位实习”;符合条件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均可作为实习单位。二是聚焦职业学校实习治理水平提出系列措施,明确学校选择实习单位的具体条件。三是推动实习深度融入校企协同育人。支持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等合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等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岗位信息。加快推进学生实习保险全覆盖。四是加强部门和地方协同配合。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实习管理协调落实机制,鼓励支持学校和实习单位开展学生实习,同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五是划定了实习管理“红线”。针对实习内容与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简单重复劳动、中介机构参与、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等问题,进一步划定“红线”,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廉德忠)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