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多举措力促农村学校专任教师“升本”
本报讯 烟台市教育局围绕全市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低于1的工作目标,创新机制、多措并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为提升农村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层次,烟台市实施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工程,与鲁东大学签署合作协议,从全市中小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在编在岗教师中遴选一批教师,通过函授或业余学习的方式将其学历提升至大学本科。其中,50周岁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原则上全员参与。市教育局筹措资金,对参与学历提升工程的专任教师实行奖补政策,学费总额的67.5%由市教育局和鲁东大学承担,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减免全部学费,由市教育局全部承担。经审核,全市共有391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工程,个人仅承担约1600元,市教育局共承担65.79万元学费。同时,市教育局鼓励各区市制订工作计划,通过远程教育、自考、函授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城乡教师学历。
烟台市高度重视定向公费师范生和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和使用工作,逐步提升农村学校新招聘教师学历水平。在提高培养质量、扩大培养规模的同时,逐步扩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试点规模,着力打造两支农村教师队伍新生力军,每年培养省公费师范生300名左右,推动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升。该市严把教师入口关,有条件的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适当提高教师招聘学历标准,通过提高招聘岗位学历水平,逐步为农村学校配备更多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优秀青年教师。鼓励各区市将拟分配到农村学校的新招聘专科教师,在城区学校接受1—2年“首站式培育”。
该市还不断优化城乡师资配置,深化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通过评优树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政策引导或校际结对共建、集团化办学等合作方式,加大城区教师与乡村教师双向交流、定期轮岗力度。对交流轮岗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城区教师,要求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胡怀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