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三维度构架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新体系
本报讯(通讯员 周云剑 刘胜堂) 日前,在省教育厅评选出的山东省环境育人实验区和规范校中,临沂市兰山区、临沂第九中学分别被认定为全环境育人实验区、全环境育人规范校。作为教育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项目领衔实验区,兰山区近年来从政府履责、办学质量和学生素养3个维度入手,探索出特色教育质量评价的新体系。
兰山区坚持政府履责与均衡发展评价并重,委托第三方进行教育满意度评价,分季度考核,按比例积分,评价结果计入区级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制定集团化办学评价办法,组建16个教育集团,全面实施强镇筑基行动,两个镇被确定为省市级试点,推进了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办学质量与改革创新评价并举,实行学校办学质量“千分制”评价办法,每半年进行一次过程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作为学校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并纳入校长职级制考核。同时,梳理制定《教育改革创新工作责任清单》《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每年评选优秀教育改革创新项目予以推介,激发教育创新活力。坚持学生素养与学业增值评价并行,创新“五育融合”过程性评价办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评价,相继出台养成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劳动素养提升等文件,配套制定具体的评价方式方法。同时,承担省级课题“‘双减’政策背景下初中生学业发展增值性评价研究”,以学生学业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促使学生综合素养、学业水平不断提升。该课题获评全国“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优秀案例。
“目前,我区已建立以教育评价为导向、以内涵发展为主线的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必将推动‘五育并举’工作向纵深开展,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质量。”兰山区教体局局长王金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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