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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推进今年招考制度改革等提出新要求

本报讯 为确保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推进今年招考制度改革等提出新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要依托“山东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优化完善综合素质档案,建立更加科学、准确的评价指标体系,为高校提供全面、规范、客观、简洁的档案材料。高校要积极探索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中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动整合资源参与高中学校的开放性、研究型和跨学科等项目学习课程设计。要突出强调过程评价,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选拔体系中的作用,继续加大项目式学习、探究性学习、课题研究等标志性成果和发展性评价数据的权重,对学生进行多维度的考核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保障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要不断优化服务,细化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有关政策落到实处。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好“高校专项”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比例。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继续严厉打击“高考移民”行为。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问题,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高瑞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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