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涉考培训机构加强监管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通知》从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组织考试作弊行为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要积极开展考试作弊警示教育,坚决抵制考试作弊行为。要督促培训机构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杜绝携带手机入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市要对辖区内的涉考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故意错误解读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开展“保录包过”违规宣传、违规获取试题和答案、诱导和组织考生作弊、违规传播涉考信息、煽动考生上访、进入校园张贴简章和广告等违规违法行为。各市要严肃查处培训机构涉及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黑白名单制度。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培训机构,要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要将举办者和从业人员的考试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和不良从业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从业人员,责令培训机构予以解聘;对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课教师,要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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