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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关注 用法治思维推动青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深化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服务“双循环”发展新格局 落实新职教法 筑牢企业重要办学主体根基 让职业教育更具认可度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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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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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大家谈】

用法治思维推动青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 青岛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姜元韶

青岛市是较早以法治化手段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地区。2015年,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系统总结了职业教育改革实践经验,纾解了职业院校治理、校企合作、经费保障等诸多“老大难”问题,为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2021年4月14日,在全国职教大会结束的第二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青,就职业教育法立法修订开展调研。《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在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中德职教合作、推动新形势下普职融通等的创新实践,为新职教法的修订提供了有效借鉴。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社会对高质量职业教育的需求相比,与城市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相比,与新职教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相比,青岛市还需要在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现代职教体系等诸多方面加快发力、尽快探索。根据新职教法要求,未来青岛市将重点做好“六个工程”。

一是推进中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青岛市将按照新职教法规定,按时、足额拨付办学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整合置换、改扩建等方式,统筹市区职业教育专业、师资、校企合作资源优势和区(市)的土地资源优势,系统解决市区中职学校办学空间不足和区(市)部分职业学校质量不高等问题,推动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全面提质,争创10所国家级和山东省优质中职学校、30个国家级和山东省特色专业。

二是推进高职办学规模扩增工程。重点围绕卫生健康、轨道交通、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争取新建1所高职院校,并推动现有高职院校扩容。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职院校总数达12所,在校生人数超过12万人,力争公办和行业举办高职院校新增学位50%用于我市中职与高职一体化办学。

三是推进职教本科教育突破工程。积极支持优质高职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实力,在我市产业急需技术技能人才领域举办职教本科专业,积极推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职院校加快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四是推进现代职教园建设工程。聚焦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先期推进青岛现代职教中心学校、莱西市职教中心学校、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3个项目,开展人才定制培养。同时,积极支持驻青岛高职院校到现代职教园办学,为举办职教本科院校创造条件。

五是推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工程。按照新职教法要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以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和现代学徒制试点为契机,按照构建产教训融合、育选用贯通的思路,遴选建设3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联合海尔集团等头部企业建设10个以上产业学院,每年遴选2000名学生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增强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适应性。

六是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

式和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工程。加快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每所职业院校至少与10家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动职业院校向企业和社会深度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加快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中职学校从原来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到2025年,全市普职融通班招生规模达6000人,初步形成“升学教育+贯通培养+就业创业+社会培训”四位一体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格局。加快推进职业院校管理模式改革,以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每年在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实习实训、诚信招生、安全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打造10所职业教育领域精致管理示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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