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四部门发文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本报讯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为拓展城乡社区就业空间,引导2022届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指南,从5个方面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渠道。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招录一批。各地要对照“十四五”期末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和本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年度规划目标,统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拟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年度招聘计划。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拿出较多数量岗位专门招聘有志热心服务群众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务工作者。
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吸纳一批。各地要贯彻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支持在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服务的机构加快发展,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一批。各地要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特别要鼓励具有一定就业容量和技术含量的企业、社会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力争到年底,各地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的城乡社区占当地城乡社区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带动一批。各地要结合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力争年底前各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覆盖率均达50%,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开展服务。力争年底前实现社区创新专项基金和社区创新团队省级层面全覆盖。
加强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储备一批。各地要强化对在校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设立一批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在校大学生到城乡社区开展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张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