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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行政执法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
本报讯(中国教育报记者 孙军)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会同市卫健委在部门联合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中小学存在教室灯光照明不达标的问题。近日,已落实财政资金0.5亿元,从根本上解决了学校采光照明问题。这缘于青岛市教育局贯彻教育部决策部署,强化政府部门协同,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实现本区域政府部门履行教育监管职责,以行政执法推动青岛教育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该市教育局积极推行教育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度,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8个教育执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成立行政执法处,处室设置按照行政执法处专项推进、机关各处室通力协作的原则,构建起了教育内部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和市、区(市)联动执法模式。同时,注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印发《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专员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经费保障等,现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96名,做到公务员人人持证,全部纳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决策程序,成立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审议委员会和教育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建立集体讨论机制、集体审议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18项行政检查项目、9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40项行政处罚项目,并修订《青岛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健全依法治理非法办学、违法办学、虚假招生广告、校车违规运营等难点问题的执法制度,改革经验被上级推广。
该市教育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将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列入全局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和全国营商环境测评工作台账。先后出台《青岛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和《青岛市教育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健全“互联网+教育”监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开发山东省首个民办教育监管服务智能化平台,设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落实资金监控、大额动账预警、最低余额管控等动态监管措施,以信息技术和银行系统为支撑,有效防范抽逃挪用办学资金等现象;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确定“中小学教育和教辅用书检查”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一单两库一平台”建设,实现培训机构随机检查规范化、科学化;加强信用监管,“黑白名单”在政务网站、民办教育智能网站公开发布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为市民辨别选择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依据。自2021年至今,以全面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为契机,制定《青岛市教育系统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00余人次,整治校外培训机构2076所,实施行政处罚立案29件,罚没违法所得33万余元,纳入黑名单67家。
据介绍,该市还开展了“倾听民意•回应关切•办好教育”主题活动,开通分管市长、局长民生直通车,开展局长、校长和家长的“三长”见面活动,主动收集各类意见建议,诸如义务教育段报名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双胞胎捆绑派位等,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教育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