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院召开部省共建职教高地研究成果公报会
山东多项理论和实践成果被采纳进入国家法律或被推广
本报讯 “在今年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共吸纳了山东省职业教育的21条经验做法。”在10月25日召开的“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成果公报会”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申培轩介绍说。当天,9项围绕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而开展的理论研究成果正式发布。
据悉,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联合发文面向全国高校、职业院校及教科研机构“招标”的72项课题中,省教科院教科研人员立项9项。各项目组立足“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模式蹚出路子”“为全国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找准突破口、着力点”“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的使命,按照项目计划,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意识和时代特征,认真开展研究、深入探索规律、积极破解难题、主动提供建议、扎实推进改革,形成了一批原创性的理论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及实践成果。截至目前,招标项目共公开发表学术文章30篇,参与制定国家级教学标准6个和省级教学标准2个,出版教材14本,获省教学成果奖4项,被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采纳为制度文本17份,其中“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山东模式’研究”和“‘职教高考’制度研究”等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被采纳进入国家法律或在全国推广,有力推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研究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
(廉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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