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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要闻 对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部署安排 山东:从信息化建设到智慧化发展 吹响冲锋号 奋进新征程 济宁:家门口“助学公交”让上下学更加安全 我省持续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创新“双元制”职业教育制度 建设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平台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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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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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诚信教育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

我省持续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本报讯 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持续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打击组织考试作弊行为等,持续强化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

《通知》提出,各市要持续巩固“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成果,广泛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切实增强培训机构、培训从业人员、学员及家长的守法意识。积极开展考试作弊、虚假宣传警示教育,形成“不敢、不想、不能涉考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风气。要多形式、常态化开展诚信教育,坚决杜绝携带手机入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强调,各市要建立健全涉考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机制,重点检查治理培训机构故意错误解读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开展“保录包过”“押中试题”“提前知题”等违规宣传、违规获取试题和答案、诱导和组织考生作弊、违规传播涉考信息、煽动考生上访、组织所谓的“省市模拟统考”、以虚高测试成绩误导考生、进入校园张贴散发简章和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要建立涉考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造成不良社会舆论或产生舆情、虚假宣传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组织或参与作弊的涉考培训机构,要进行处罚,直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要将举办者和从业人员的考试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和不良从业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组织或参与作弊的从业人员,责令培训机构予以解聘;对产生恶劣影响的培训机构任课教师,依法撤销教师资格,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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