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新语】
莫让暑期托管变成“第三学期”
□ 王红峰
7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严禁暑假期间中小学校违规组织学生补课。记者了解到,该通知对中小学暑期工作作出多项具体要求,包括对违规补课行为坚持“零容忍”、规范开展暑期托管服务、鼓励开放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等。(据7月12日澎湃新闻报道 )
教育的核心是“人”,关键是“爱”,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目标。打造有温度的教育,就要求教育部门想学生家长之所想,急学生家长之所急,解学生家长之所忧。近年来,随着各地爱心暑托班开班,中小学生暑期工作日“无人管”、午餐“无处吃”、作业“无人教”等难题有了解决路径。
当然,暑期托管不能只是简单地把孩子关在学校里,学校只是负责看护,也要警惕暑期托管服务变成“第三学期”。浙江省教育厅发文严禁中小学暑期违规补课,并将全面开展暗访,将有助于暑期托管要“素质 ”、不要“学期 ”的要求落到实处。
同时,各地还应明确规定,在基本托管服务方面,学校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在素质拓展服务方面,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教育资源,统筹实施体、艺、美、劳、科技类兴趣课程,开展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每天应组织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爱心暑托班开展非遗活动及硬笔书法、朗诵技巧、航模讲座等素质拓展活动,有针对性地举办以儿童意外伤害、儿童身体保护为主题的讲座。笔者认为,这是暑期托管“素质 ”的有益探索。各地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更科学、更符合实际的途径,既帮家长解除后顾之忧,也让孩子的暑期过得更有趣、更有意义。
录入:张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