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获批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
本报讯 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山东省、青海省、福建省厦门市、湖南省常德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重庆市云阳县等省、市、县10个地区开展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8月13日,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系统谋划了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7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内容包括健全教师工作领导机制、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创新、推进教师教育协同创新、深化教师精准培训改革、强化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和人员管理、建立常态化校长教师流动机制、深化校长教师人事综合管理改革。规划3年试点周期,到2025 年底,建设高标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体系,形成一批生动鲜活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典型案例;建设高质量教师专业成长发展体系,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人才造就模式;建设高效能教师综合管理体系,深化教师编制使用、考核评价、职称评聘、绩效分配一体化改革;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体系,形成人工智能与教师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新格局。
(本报记者)
录入:袁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