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
以“五个坚持”奋力做好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的“五张答卷”
中国海洋大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强教必先强师”理念,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坚持第一标准,坚持引育并举,坚持分类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奋力做好新时代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五张答卷”,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努力打造世界重要的海洋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坚持党管人才,答好“政治引领卷”。持续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牢人才工作“定盘星”。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对人才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塑造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打造世界重要的海洋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密切配合、学院具体实施”的人才工作体系。编制实施学校“十四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人才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思路举措。成立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在政策落实、经费安排、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营造良好的引才环境。建立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吸纳。在人才引进、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导师遴选、评优选先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在师德师风和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考核把关作用。
坚持第一标准,答好“师德师风卷”。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贯穿教师管理服务全过程。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和党委教师工作部,构建“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工作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工实施、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师德考核办法》《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着力构建完备有力的师德师风建设规章制度体系。选派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特别是海外引进人才参加部省国情研修班,举办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班,将每年9月确定为“师德师风教育月”,深化师德教育,让教育者先受教育,让铸魂者先铸其魂。完善教师荣誉体系,大力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优秀教学科研团队、“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坚持引育并举,答好“人才汇聚卷”。构建人力资源动态优化配置机制,科学核定各单位教师队伍总量,并根据学科建设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对海洋科学与技术等重点建设学科群、数理化等基础学科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以及新兴交叉学科等进行重点支持,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力度。构建起“层次分明、引育并举、专兼结合、衔接有力”的独具海大特色的人才工程体系,修订完善并实施“筑峰”“繁荣”“名师”“英才”等人才工程,明确定位、规范程序、提高待遇、强化考核,增强引才聚才育才能力。依托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和项目,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方向,坚持“学科、人才、平台、项目”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努力加强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不断完善“杰出学科带头人+国际知名学者+精干学术团队”的团队建设组织模式,形成了以12支国家级创新团队为代表的一批高水平教学科研团队。实施“高层次工科人才计划”“蓝色药库人才计划”,探索工科和应用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新机制。实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计划、青年英才海外培育计划,推进以博士后为主体的专职科研队伍建设,选聘优秀博士后充实教师队伍,探索建立“识才、析才、育才、荐才、成才”的青年科技人才培育模式,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按照任务驱动模式,聘请境内外知名学者、退休专家,多渠道延揽师资,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坚持分类评价,答好“评价改革卷”。推进新时代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完善“1+N+n”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体系,按照“理科”“工科”“人文”“社科”“体育艺术”和“教学业绩突出”等类别设置职称申报要求,实现多把尺子精准“量”才。实施思政课教师、辅导员职称评定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着重考察教学效果和育人实效。坚持教师教书育人第一职责,注重教育教学实绩,强化本科教学评估要求,加强教学质量效果评价,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要求。坚持质量导向,完善“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注重标志性成果评价和同行专家评价,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坚持贡献导向,鼓励教师开展“从0到1”的重大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破格参评,不受论文、项目等成果数量限制。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不将学历、论文、项目、职称等作为硬性标准,不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称号确定人才薪酬待遇。坚持分类评价,突出以学术影响力、团队领导力评价学科高层次人才,突出以研究方向、工作状态和发展潜力评价优秀青年人才。完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人才评价核心作用。持续完善“预聘—长聘”有机衔接的优秀师资选聘机制,探索实行长周期考核,给予从事基础研究教师和青年教师更多成长时间、更大成长空间,有效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答好“激励保障卷”。坚持实绩与贡献相结合,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体,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为补充的收入分配体系。制定“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深化绩效工资改革,持续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相匹配的绩效工资分配体系。统筹安排一流大学引导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社会捐赠经费和其他办学经费,保障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需求。设置“校长特殊奖励”和“特殊津贴”,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取得重要学术成果的教师进行奖励和激励。创新用人方式,支持科学家使用科研经费自主招聘科研助理、科研秘书,完善科研团队组织,有效保证教师教学科研时间精力投入。实施“新时代幸福海大”工程,建设教师公寓,协调落实地方产权型、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售配租,为各类人才提供住房保障;与地方政府密切合作建设附属实验学校,努力满足教师子女优质基础教育需求。
(作者分别为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教师发展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