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评价方式促督导效能提升
青州市认真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积极推进评价改革,从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务实创新,推动督导科学化、系统化和智慧化,促进了教育督导效能提升。
创新方案制订方式
让评价内容更“接地气”
制订方案“协商式”。改变以往方案制订中的“独裁”做法,坚持“于法有据、与实相符”的原则,将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与抓好基层落实密切结合,广泛征求学校和社会的意见建议,探索“协商式”督导。由督导室联合业务科室依照上级部署,明确督导依据、拟定督导指标和评估要素,由学校和科室协商确定评估办法、评价权重。由此,基层学校加深了对指标的理解,让落实更便捷。
评价体系“多元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各级各类学校立足教育根本,守正创新,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坚持“多把尺子评价”,以乡村教育振兴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乡村学前教育单独设立考核指标。突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和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特色,建立与基础教育“和而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
自主评价“多样态”。选取圣水学校小学部、南湖学校、宏远学校等3所学校为自主评价试点校,鼓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实际自主设置督导指标,自主评价呈现目标化、主题性、项目化等多样态,丰富了评价内涵,促进了学校发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新性。
创新督导评价方式,让过程督导更“智慧”
加强过程性督导。探索组织半年展示活动,引导学校总结工作,发现不足,调整工作重点、难点,明确改进措施,突出评价的针对性,发挥督导评价诊断、纠偏、正向激励作用。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的,由市教体局与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开展季调度、月调度,及时发布工作简报,让过程性评价取得阶段性成果。
提升随机督导比重。将督学经常性督导纳入综合督导体系,随机督导作用更加突出。全市划分为13个督导责任区、22个责任区小组,选聘152名县级督学、58名教育督导员和432名学校(幼儿园)视导员,建立起市、镇、校三级督导队伍体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发布“督学工作动态”,明确月度工作重点,将年度督导重点分解到月度督查中。县级督学每月到责任督学区开展挂牌督导,同时开展专项督查,做到随访与经常性督导有机统一。
互联网赋能“线上”督学。依托青州市大数据中心,研发网络监控平台,利用信息技术赋能教育督导,提升督导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发挥督学“探头”功能,创新开展督学“常态化网络巡查”活动。督学登录平台,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网络巡查,巡查内容和范围囊括了校园周边环境、校门安全、学校食堂、校园环境以及课堂教学等,“发现问题、采集信息、即时转办、整改效果”全流程“一网通办”,实现整改过程可追溯,整改结果可追踪。
创新结果运用方式,让督导效能更加凸显
评价结果等级呈现。全市镇街区、学区、学校等单位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提升”4个等级,避免因“一分之差”挫伤单位发展的积极性。同时,对确定为“待提升”等级的学校(幼儿园),原则上由市教体局党组会研究对校(园)长进行约谈;连续两年被约谈的,按照组织程序,调整校(园)长工作岗位或解聘。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镇街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结果,纳入青州市高质量发展绩效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和表扬先进镇街区的主要依据。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评价结果纳入校(园)长任职期满督导评估及其年度考核,做到“见事见人”。
以评价激发基层干劲。将中小学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校长职级晋升、表扬教育督导先进单位、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师德考核中“优秀”等次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激发广大校长和教师干事争先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