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1个县(市、区)成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本报讯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文公布2023年148个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我省有21个县(市、区)正式认定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介绍,2020年2月,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建立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制度。《办法》从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3个方面,提出了17条具体指标和标准。2020年12月,教育部正式启动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目前已有21个省份的190个县通过了省级评估认定。通过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督导评估程序,此番认定148个县(市、区、旗)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其中山东省有21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分别是济南市的历下区,青岛市的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淄博市的周村区、高青县,东营市的利津县、广饶县,烟台市的蓬莱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潍坊市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安市的岱岳区,威海市的环翠区、荣成市、乳山市,临沂市的临沭县,德州市的齐河县以及滨州市的邹平市。
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省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学习借鉴上海市金山区高质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以教育督导为抓手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以及浙江省绍兴市域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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