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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关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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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发挥基础教育在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中的基点作用,推动构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我省实施扩优提质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战略、民生属性,紧紧抓住部省战略合作机遇,深入推进全国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建设,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幼有优育、学有优教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全力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7年,基本建立与学龄人口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机制,不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形成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的发展格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0%以上,省一类及以上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以上,8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强校扩优行动,60%的县(市、区,以下统称县)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标准;90%以上的普通高中完成市级办学质量评价,50%的高中建成省市特色高中;100%的特教学校办学质量通过达标评价;德智体美劳育人体系更加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加快优质普惠发展

1.稳步提升“公办率”。适应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以县为单位编制幼儿园滚动发展规划。加大公办资源供给力度,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园。用足用好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政策,确保在编教师占比持续提高。实行幼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有效防范薄弱民办幼儿园退出的各类风险。

2.加快建设“优质园”。实施集团化办园、优质园和薄弱园结对帮扶、教师轮岗交流等措施,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市级每年集中认定一批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每2年集中认定一批省级示范幼儿园。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优质园抽检复验,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及时进行降类处理。提高新设幼儿园审核条件,新设幼儿园应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Ⅱ类及以上标准。

3.推进镇村“一体化”。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一体化管理,对民办幼儿园的党建、保教、监管和评价统筹管理。将幼儿园镇村一体化推进情况纳入学前教育省市县强镇筑基试点建设任务,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到2025年,所有乡镇完成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县域一体化发展,推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和一体化发展。

4.提升保教“科学性”。每个县至少配备1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建设省、市、县、园四级教研网络。加强园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和管理,新任职园长应有幼儿园工作经历。深入推进游戏活动实验区、实验园和科学保教引领区、引领园建设,将全环境立德树人贯穿幼儿一日生活和游戏,培育建设一批家园共育基地园。全面促进幼小科学衔接,幼儿园严禁小学化,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加快优质均衡发展

5.科学优化布局。建立与常住人口相协调的义务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以县为单位,及时优化调整中小学布局规划。在平稳应对小学入学高峰后,强化班额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行小班化教学。在解决学生交通、食宿、午休等基本条件基础上,稳妥撤并乡村“小、散、弱”学校。探索在乡镇驻地改扩建一批高标准寄宿制初中,吸引城区有需求的生源向乡镇流动。科学规划确有需求的乡镇寄宿制小学建设。

6.深化强校扩优。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对新建学校,进行高起点打造,确保条件优越、师资优秀,建一所优一所;对基础相对较好学校,加大改造帮扶力度,促进尽快成长,改一所优一所;采取优质学校集团化、联盟化托管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辐射带动,抬高发展底部,抓一所优一片。

7.推进强镇筑基。充分发挥镇区驻地学校龙头支点功能,2024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强镇筑基乡镇试点全覆盖。实施乡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2027年,所有乡镇驻地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重点实施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提升行动,加快现有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办学。办好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促其“小而美”“小而优”发展。

8.加快均衡创建。以市为主,编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压实责任,补齐短板,2030年,全省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全覆盖。对基础较好县(市、区)进行重点支持打造,强化省级督导评估指导,激励先行创建。对于基础薄弱地区,调动先进地区资源开展对口支持,帮助其尽快提升水平。鼓励市域内均衡程度较高的设区的市,探索全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路径,创建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行试验区。

(三)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加快优质特色发展

9.扩大公办资源供给。落实政府办学责任,适应因地制宜职普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应对高中入学增长高峰,分市、县制定高中学校年度建设台账。加快推进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对于市、县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存在缺口,特别是对公办高中在校生占比较低的市、县进行重点监测,定期通报预警,有序扩大招生规模。

10.提升高中办学质量。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明确关键指标和考查要点,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定期公布学校问题清单。将办学质量评价情况作为省、市激励改革实验项目申报的基础条件以及省级学科基地和特色高中的重要参考。评价情况及时向学校进行反馈,推动普通高中改进提升,持续提高办学质量。

11.推动特色多样发展。深入实施强科培优行动,持续遴选建设省、市学科基地和特色高中,合理布局,确保市域和县域内各高中学校各具特色、错位发展。持续举办特色学科基地“启成”交流活动,搭建市级交流平台,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特色学科+特色高中”办学模式深入发展。强化政策保障,推进中考招生与高中办学特色有效衔接,落实特色高中学费上浮机制。科学稳妥发展综合高中。

12.促进县中全面提升。加大县中支持发展力度,建立薄弱学校帮扶共建机制,推动每县至少建成一所优质公办县中、布局建设一个省级或市级学科基地。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以及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齐鲁名班主任、省特级教师区域内服务期制度,稳定县中生源、师资。巩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和覆盖范围,增加农村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机会。

(四)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加快优质融合发展

13.扩大特殊教育覆盖面。到2025年实现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加大对孤独症教育的研究和支持,人口超过500万的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部),对生源不足的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向培智学校转型。加快省、市、县、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到2024年依托乡镇(街道)中心小学或初中实现乡镇(街道)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14.提升特教学校办学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到2025年,全省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达到省定标准,办学质量大幅提升。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体系,到2025年实现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全部附设学前教育部(班)、设置中等职业教育部(班),实现15年特殊教育全覆盖。

15.提高特教服务质量。加大保障力度,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提高至9000元。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教育。加强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信息技术、医疗康复融合,建好国家级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落实送教上门人员、频次、标准和评价工作要求,“一生一案”制定送教上门工作方案,鼓励开展送教、送康、送医联合服务,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五)实施综合改革提升行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6.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构建“大思政课”体系,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定期评选思政“金课”,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开展“同城大课堂”活动和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全国青少年近视防控省级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体质健康水平抽查复核,强化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劳动清单制度,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落实《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的若干措施》,深入推进“少年科学院”建设,启动实施“齐鲁高校科学营”和“齐鲁英才计划”。深入实施青少年读书行动,建设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

17.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制定地方课程实施纲要,出台校本课程开发指南,构建素养导向、特色鲜明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深化强课提质行动,配齐配强教研队伍,加强有组织教科研,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加强教学成果推广应用,遴选省级优质课,立项培育、集中攻关教学改革项目。

18.深化考试招生改革。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行动,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价,鼓励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招生录取。持续开展中考命题评估,稳步推进中考统一命题,不断提升命题质量。全面推行小学一、二年级“乐考”模式,以“乐考”促“乐学”。

19.提高协同育人水平。深入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工程,建设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持续完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建好用好家长学校。落实全员家访制度,深入开展家庭教育志愿宣讲服务。推进社会资源开放共享,净化网络育人环境。每年认定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营地),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参加1次校外实践教育。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部门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强化对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改革成果、经验总结的宣传推广。

(二)强化投入保障

强化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责任,健全保障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每35年核定一次幼儿园保教费和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教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优化基础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推动经费支持重点由“硬件投入”向“软件优化”转变,着力促进内涵质量提升。

(三)强化师资建设

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核。科学设置教师招聘岗位,配足配齐体育美育、科学、劳动教育等短缺学科教师。实施齐鲁系列“三名”工程,构建省、市、县、校四级学科带头人培育体系,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机制改革,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逐步实现县域内所有师资及优质师资的均衡配置。

(四)强化数字赋能

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国家、省、市、县各级平台对接互通,实现资源双向共享。建设山东数字教育创新中心,建成覆盖各学段、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库,满足师生运用数字化终端开展教学和个性化学习需要,支持学校开展数字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升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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