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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严禁”为基础教育划红线

□ 覃也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而这“十二条负面清单”也被很多人称为“12条严禁”。

目前,我国有近50万所中小学幼儿园、1600多万名教师、2.3亿名在校生。面对如此庞大的基础教育体系,诸多挑战也随之而来。学生基数大,师生比偏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唯分数论”尚未清除……这些都成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难啃的“硬骨头”,也是引发教育领域“内卷”的重要诱因。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必须强化底线思维,这12条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中的禁令,就给基础教育办学划定了底线,具有重大意义。

12条严禁”主要涵盖“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三大方面,涉及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学生权利、保障教育公平等方方面面。

在对安全问题的强调中,政治安全始终被摆在首位,学校只有严把意识形态关,才能保证基础教育的大方向不会错。教师作为学生意识形态的“第一守门人”,政治素养必须过硬,必须具备帮助学生过滤错误政治观点的意识与能力。学校只有坚持把意识形态教育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不断强化党的领导,才能守好这个前沿阵地。

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对每名学生权益的保障。在保障学校日常管理正常运行方面,《行动方案》旨在通过保障学生基本的休息、休假时间来维护学生的基本权益。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背后都有“唯分数论”为其背书,诸如提前开学、延迟放假、挤占课间以及体育美育课程等现象都反映出学校、学生、家长三方在面对升学问题时的无奈以及对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以及学生主体性的严重违背与忽视。此外,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行动方案》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最大限度维护了学生的权利。

12条严禁”作为基础教育依法治教的关键一步,具有重要意义。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结合《行动方案》,做好“规范管理年”的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来执行清单中的规定内容,坚决查处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师德师风失范问题。学校对“12条严禁”的强化,就是要使广大教干知底线、明使命、强担当。

12条严禁”所涉及的问题,并不是教育领域新近出现的问题,也并不涉及新的教育政策。根治这些问题,急需一个更为宏观的治理规范。很多基础教育领域的乱象其实就是由种种不合规以及对其视而不见逐渐发展而来的。“12条严禁”要做的,就是在不合规行为发展成为大问题之前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真正做好12条严禁”要求的内容,仅仅依靠学校一方发力远远不够,需要家校社三方真正做好配合。“12条严禁”不仅是学校规范治教的备忘录,而且是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对教育进行监督的行为对照表,回答了社会“以什么样的标准进行监督”的问题。

同时,从过去的治理经验中,我们也能发现,清理整治各种功利化、短视化的教育行为,只靠常规政策措施是不够的,必须真正牵住主导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牛鼻子”——教育评价改革。2020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明确提出“三不得一严禁”的要求。

可以说,12条严禁”是对教育评价改革各项政策落地的有力支撑,在明确划定红线的同时,也在向社会释放信号,表明基础教育长管长治的决心。学校应广泛宣传基础教育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支持良好教育生态建设。同时,它也是对家校社三方共同治理的一种呼吁,只有家长与社会通晓教育政策,了解教育的“红线”在哪里,才能保护好基础教育的生态,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录入:张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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