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督学面对面会商心交心
近日,莱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来到城港路街道中心小学开展学校防治欺凌工作专项督导。两名责任督学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巡视等方式对学校的制度建设、宣传教育、预防排查及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等进行了详尽的检查,对工作亮点表示赞赏,对一些细节提出完善整改意见。
莱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着力落实教育督导目标,近年来针对重点、难点、堵点等重大事项,提出“县域督学会商式督导”工作思路,并为此进行了持续探索和研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会商式督导离不开一支具备相应知识储备和实践基础的督学队伍。莱州市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4名工作人员和16名市级督学组成教育督导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督导方案;从全市教育队伍中选拔39名责任督学和18名市教育督导员组成6个督学责任区团队,负责责任区实地督导;从每所学校选拔1名干部组成全市76人规模的学校视导员团队,负责学校内部自我督导。由此,全市建立起教育督导工作小组、督学责任区、学校视导员“三位一体”的队伍架构,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夯实了会商式督导的组织基础。
该市会商式督导关注督导过程的诊断性,积极践行“六个凡是”原则,即凡是新颁布和实施的上级政策和法规的执行情况、凡是涉及学校及教育安全的情况、凡是上级新颁布和实施的教育教学制度执行情况、凡是阶段性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凡是涉及学校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评价、凡是涉及基础性差异的评价都必须会商。实践中,督导室确立了会商式督导“三结合”模式,即“督前会商、督中会商、督后会商”实施流程,现场研判,集中“开方”。以2023年度评估工作为例。首先,在上一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督导室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修改评估指标体系,出台新一年的《学校办学质量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向立标。其次,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特殊”问题,由督导室工作人员和督导评估人员即时会商,给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合理评估把准方向。再次,在督导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人员对一些“堵点”问题进行会商,结合实际情况,点对点、事对事地给出合理的评估结果。
会商式督导创新让督导内容更接地气,让督导方式更加科学、规范。这调动了各学校认真办事、共谋发展的积极性,成为最受学校欢迎的一种督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