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安全阀”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原则上实行自主经营;营业利润率应控制在5%以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集中统一招标遴选校外配餐单位,原则上不少于3家……近日,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是山东针对中小学食堂管理难题所提出的又一有力举措。近年来,围绕学校食堂管理和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山东频频发力,出台了《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食堂管理的政策文件,完善中小学食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织密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学校食堂餐:想说爱你不容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学校吃好饭是涉及广大师生的民生大事。
长期以来,学校食堂因其管理服务水平和食品安全问题多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从预制菜进校园遭家长抵制,到媒体曝光关系户承包食堂乱象;从某高校学生在食堂吃出鼠头,到某地逐步取消学校教职工食堂……无论是正面消息还是负面舆情,涉学校食堂热搜“霸榜”的背后,是公众对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的持续关注,也是广大家长对学生在校“吃好饭”的殷切期盼。
当前,中小学食堂经营主要有学校自主经营、承包委托经营和校外统一配餐三种形式,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需求。然而,时有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在给校园食品安全带来信任危机的同时,也为中小学食堂管理敲响了警钟。
除了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顾虑,中小学食堂“大锅菜”模式所带来的家长对食堂餐“口味差”“没营养”等方面的担忧同样不可忽视。一方面,中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长对学校食堂餐饮质量的要求不再停留在“能吃饱”上,普遍希望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加美味、更加均衡的营养餐;另一方面,无论是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还是由他人承包的食堂,因缺乏市场竞争,加之逐利本性,导致在饭菜质量和种类上的创新动力不足,饭菜样式相对固定,难以匹配学生个性化的饮食需求。
近年来,随着保鲜技术和物流业不断发展,多地引进中央厨房集中供餐模式,由餐饮公司向附近的中小学、幼儿园集中配餐。然而,这种配餐模式,缺乏对招标、食材采购、制作和运输等环节的有效监管,几个小时的配送时间让饭菜质量也难以保证。
“打饭手抖”“贵且难吃”“食品单一”……这些负面评价的背后,是部分中小学食堂管理不开放、不透明、不合理,长期漠视学生合理饮食需求所产生的恶果,侵害了师生和家长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腐败的土壤。
加强食堂管理,守护“舌尖安全”
办好中小学食堂,事关师生的身体健康,牵动亿万家长的心,关乎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近年来,面对公众对提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水平的要求和期待,各地各学校基于地区和学校实际,探索实施了诸如校长教师陪餐制、学生家长开放日、明厨亮灶工程等举措,全面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学校食堂的饭菜质量。
办好学校食堂,在探索治标之举的同时,还须有治本之策。无论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还是食堂饭菜的“口味”“营养”问题,本质都是学校食堂的管理问题,而管理的关键在于财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只有不断完善制度,推动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才能从根本上提升食堂的管理服务水平,扭转公众对学校食堂的刻板印象,维护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山东向来重视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早在2021年,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便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对中小学食堂收入管理、成本核算、内部控制、财务监督、社会力量承包和委托经营食堂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范,在一定时期内提升了山东中小学食堂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饮食环境。
此次印发的《通知》,聚焦近年来山东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了管理规范,从坚持自主经营、规范委托经营、严格校外配餐、严格大宗食材采购、严禁招标弄虚作假、细化食堂财务管理6个方面对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山东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上的遵循,对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师生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让公益和品质“双向奔赴”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通知》不仅在食材采购、食堂招标、财务监管等具体环节上提出了具体要求,而且对中小学食堂的具体运营模式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中小学食堂原则上实行自主经营。这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与运营的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中小学食堂回归公益属性。
限制中小学食堂的经营主体,并非山东的专利。从全国范围来看,学校食堂收回自主经营权,已经逐步成为义务教育阶段食堂改革的大趋势。2019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出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对中小学食堂的经营主体进行限制。
除了限制中小学食堂的经营主体外,还有地区出台规定,要求中小学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食堂经营者不得从中盈利。然而,也有家长担忧:不让食堂盈利的初衷固然好,但不让食堂经营者盈利,食堂会不会在食材等方面“以次充好”,降低饭菜的品质,从而影响学生的身体发育?
面对家长的顾虑,《通知》明确提出,中小学校食堂承包商、配餐企业营业利润率应控制在5%以内。这种既让企业有钱赚又不让家长多花钱的举措,既能调动食堂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中小学食堂的公益性,有助于推动中小学食堂实现公益与品质的“双向奔赴”。
此外,《通知》还提出建立内部牵制制度,明确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标的配餐企业不少于3家,同类大宗食材供应商不少于3家,学校可以货比三家,择优选择服务单位。这一举措,在赋予学校更多选择权的同时,进一步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将有效防止食堂招标弄虚作假、食材选购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对于提升食堂饭菜品质、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亦有积极影响。
总之,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不仅是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的基础,更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防范不正之风的重要一环。我们期待《通知》所提出的要求能得到有效落实,在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的前提下,不断提升餐饮服务品质,为学生健康成长铺就安全营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