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立身 以法护航
——谈上好青少年成长必修课的重要性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中,青少年的成长与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在当代基础教育中,道德与法治素养是青少年必备的素养,也是其未来踏足社会的立身之本。学校教材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较为详细地阐述了道德与法治具有关联性、统一性。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环境下,对青少年采用德法共育的形式,有利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化法治科普成效,培养时代新人。
一、以德立身,塑造青少年良好品格
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道德通常被表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本质是“私德修养”“公德意识”“大德境界”逐步递进的3个维度。当代基础教育主要基于教材理论和实际案例,构建从“自我生命思考”到“承担角色责任”再到“投身国家建设”的道德认知体系,从而达到塑造青少年人格的目的。“私德修养”的教育体现在引导青少年道德自律方面,重点培养其诚实守信、勤俭自强、尊重师长等方面的品质,使其逐步内化为道德自觉。“公德意识”的教育体现在引导青少年意识到随着年龄增长而发生的角色转变和应遵守的社会规则、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教育中通过搭建相应的场景,使青少年模拟规范行为,注重礼仪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公物,实现道德意识的外显化。“大德境界”的教育体现在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和实践案例,引导青少年具有家国情怀,深刻体会和感悟“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精神,将个人发展和国家命运紧密关联。通过3个维度的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明确道德前进的方向,形成递进式理论体系。
二、以法护航,构筑青少年安全屏障
法治能够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科普教育,能够为青少年的成长构建安全屏障。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并非简单的条文背诵,而是通过深入解读法律制定的背景、成文、适用和相关案例等,使其具有规则意识,知晓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敬畏法律尊严,守护法律权威。青少年法治教育也包含3个维度,即“认知规则”“法理思维”与“实践能力”。“认知规则”的教育是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的引导过程,以生活中具体的案例作为切入点,如交通案例、校园守则等,打破青少年心中“法律遥不可及”的观念,使其认识到“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同时,通过细致讲解使其了解法律不只是进行违法行为惩戒,还有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从而形成对法律的客观认知。“法理思维”的教育围绕“公民权利义务”“社会公平正义”等具体概念,通过解读具体案例,使青少年能够利用相关法律进行分析判断,逐步将生活、学习的各种场景与法律对应。“实践能力”的教育是指导青少年将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上升到理性的行为选择,可通过模拟现场、模拟法庭等课程创新方式,使其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实现从“学”到“用”的转变。形式多元的科普教育能够有效确保科普成效,使青少年规避身边风险,逐步成长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守护者。
三、道法共育,培育高素质时代新人
在青少年的德育中,要妥善处理好道德与法治的关系,两者并非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统一性。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引导青少年在思维中将道德与法治融合,具体包含价值、功能和目标的融合。价值维度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德与法律的体现,揭示道德与法律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对社会秩序的保障功能,突出两者价值同源,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道德标准的依据,又是法治建设的根基。功能维度引导青少年逐步明晰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建立“底线行为”思维,熟知常用的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逐步树立自觉守法、勇于担当的观念。目标维度将立德树人作为当代基础教育中的德育目标,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将道德与法治充分融合,通过道德与法治共同形成青少年品格塑造的人生方向。道德与法治的融合,要在青少年具备一定的道德理论和法治理论基础上开展,循序渐进,避免基本概念和行为的混淆。
在青少年的德育实践中,要转变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形式,提升实践课程在德育中的课程占比,通过场景还原、道法研学等形式,使青少年在具体的场景中辨别对应的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将道德和法治理论上升为行为逻辑。
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德法共育对青少年成长、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具有特殊而深远的意义。对个体发展而言,开展德法共育能够使青少年在信息爆炸和多元发展的环境中保持定力,防止功利主义入脑和行为失范,逐步成长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时代合格公民。对社会发展而言,开展德法共育能够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道德和法治成长环境,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营造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和谐社会氛围。对国家建设而言,开展德法共育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工程,能够培养规模宏大的高素质社会主义接班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系商河县弘德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