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在文件里,“高度”在讲台上
为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山东近日印发四份师德师风建设文件,分别为《山东省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细则(试行)》《山东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细则(试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与《山东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覆盖山东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全体教师,其他教职工均参照执行。
此举一出,舆论多聚焦于“划红线”“严约束”,但若仅将其理解为对教师的单向加压,难免失之偏狭。细读之下,这套制度“组合拳”的真正用意,在于将“师德”这一抽象概念转化为可感可循的行为准则,并为师生关系、家校关系重新校准坐标。
文件出台的深层背景,是师德师风建设仍面临现实挑战。近年来,山东持续推进“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从业禁止和准入查询制度,大力选树“齐鲁最美教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开发了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处置系统,建立跨部门联动的突发舆情处置机制。烟台、枣庄等地也在职称评审、清廉学校建设等方面探索将师德放在首位。制度框架逐渐完善,但个别地区、学校仍有师德失范现象。从“有制度”到“管得住”,仍有距离。
相较国家层面已有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山东此次将其细化为20条正向履职要求和20条负面禁止清单,并非简单的数字扩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潜心教书育人等10个维度明确行为规范,着重强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禁体罚虐待学生;高校教师则聚焦政治素养、学术诚信与社会服务,严令禁止抄袭剽窃、论文代写、滥用科研经费等行为。不同学段,痛点各异,制度设计亦随之分殊。这种精准施策较之“一刀切”的做法无疑更为务实。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师德建设文件多以“禁止性”规定为主,教师面对模糊地带往往无所适从。此次山东将正向清单与负面清单同时给出,恰如既设路标、亦添护栏——前者指示“应当何为”,后者标明“不可逾越”。清晰的边界本身就是一种职业保障,让教师在履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不必因边界模糊而束手束脚。
更值得称道之处,在于严管之外兼顾厚爱。文件明确了从受理、初查、调查到审核、认定、处理、整改、复核的完整程序,并赋予教师陈述与申辩权利。对于遭受不实举报的教师,有关部门应当澄清正名;因正常履职而被侮辱诽谤者,学校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家长滥用投诉、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屡见不鲜,此番规定在划定师德红线之余,亦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教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同样受到制度保护。
四份文件,数千言,未必能穷尽教育现场的所有复杂情境。归根结底,师德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与责任,制度所能划定的不过是底线,而教育的高度终究取决于教师的职业自觉与社会的尊重与信任。制度可以拦住失范者,但真正的好教师从来不是靠制度管出来的。处理办法将于7月25日生效,真正的考验,不在条文里,而在每一间教室之中、每一个讲台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