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编制情况的说明
一、编制《指导纲要》的必要性
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统筹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是提高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广大中小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学生德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呈现出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但是,还存在不少影响德育成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标碎片化,各学段德育目标交叉错位、层次不清,缺乏有序性和完整性,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二是内容抽象化,德育内容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存在口号化、概念化现象,缺乏针对性和感染力。三是课程实施片面化,重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学科的主渠道作用,忽视和淡化了其他学科的德育功能;重视德育理论与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德育实践能力的培养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使德育目标循序渐进,德育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形成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起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融合,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指导纲要》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指导纲要》分为《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
《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统筹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课程,将小学、初中、高中的德育课程目标、内容等进行一体化设计,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内容目标,切实解决学段德育目标不清晰、课程内容简单重复等问题,增强教学活动和评价活动的可操作性,提高德育课程的主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14个学科,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内在德育价值,强化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的契合,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突出学科独有的育人功能。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以弘扬传统美德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宗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为主要学习内容,突出齐鲁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
《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系统归纳了12个中小学学生实践活动类型,强化了活动的主题化、生活化、序列化设计,充分发挥实践活动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拓展德育空间,丰富德育形式,增强学生的道德体验和道德实践能力。
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外,《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的框架结构主要分为德育特点、德育范畴、实施建议和评价案例4部分。
——德育特点。指学科(活动)特有的育人价值和教化功能;
——德育范畴。指学科(活动)内容所蕴含的德育要素,强调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的契合;
——实施建议。结合具体教学内容,对学科(活动)德育实施提出建议;
——评价案例。根据德育特点、德育范畴,给出3~5个典型评价案例,供教师参考。
三、预期达到的效果
(一)建立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体系。《指导纲要》在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等方面充分体现“一体化”要求,纵向上,中小学各学段有机衔接、前后贯通、有序递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横向上,挖掘各学科、实践活动所蕴含的德育因素,发挥其特有的育德功能,实现全科育人、全员育人。
(二)指导实际教学。《指导纲要》明确了各学科德育特点、德育范畴、实施建议和评价建议,有利于教师准确把握教书育人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学科特点和优势,围绕育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传道”与“授业解惑”的有机统一。
(三)提高育德成效。实施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丰富了德育载体,有利于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提高育德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