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出台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报讯(通讯员 王涛)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安全事故,日前,菏泽市政府出台《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方位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预案,该市成立了市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担任。预案还规定了宣传部、政法委、教育局、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委、国土局等20多个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责,为校园安全事故各环节的有效应对打下坚实基础。
预案规定,按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蓝色、黄色预警由市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发布,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按规定向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报告或通报。
预案还明确要求,市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应急救援力量与物资器材,以保证应急响应时能及时调用,提供支援。同时,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各专业抢险抢修队伍的日常训练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自行演习,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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