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启动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2016年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人员聘用工作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以农村义务教育学区为单位,原则上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选拔聘用实施方案,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组织公开竞聘,确定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手续。
据了解,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一般每个任期3~5年。任期期满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轮岗位竞聘。农村学校特级教师要承担所在农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发挥教育教学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带徒、特级教师工作室等形式,承担本学区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引领、推动本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我省将农村特级教师纳入省级教师培训计划,开展专题培训,优先推荐参加国培计划、省级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薄弱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项目等。我省还将建立农村特级教师库。2016年底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以后每年12月底上报年度调整名单,及时更新农村特级教师库,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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