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课”第一堂讲法律
近年来,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哈尔滨等地高校纷纷开设“恋爱课”。
南京大学“校园恋爱公开课”前后共5讲内容,包括恋爱问卷大调查、名家点评恋爱故事等;西南政法大学“恋爱选修课”,学生不仅可以获得学分,教师还会教你咋谈“恋爱”,甚至提供一些表白、搭讪的小妙招,就连有时布置的作业也是写情书;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教师陈果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对“关于爱情”、“孤独和寂寞”等内容精彩开讲,视频一经上网,人气迅速爆棚;郑州师范学院开设的《爱情心理学》课上,学生互相进行表白;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爱情与婚姻》80个名额的课程,却引来近千名学生争选,许多未选上课的学生包括数对情侣也纷纷结伴来听课……
天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晓纯从《恋爱中的法律问题》开始,开启了学生们的“恋爱”学分修习之旅。据了解,只要学生听够5次课,并在期末时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关主题报告,就可以得到两个学分。
“男女交往中传播‘传染病’如何追责?”“谈恋爱期间赠予对方的财物,在分手时,能不能要回来?”……在首节课一个半小时的课程中,刘晓纯阐释了恋爱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现行法律有关“赠予”、“借款”、“包养”、“分手费”、“隐私”、“堕胎”、“弃婴”等10个法律问题的界定。刘晓纯表示,这些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同学们了解后会更好地承担起恋爱中的责任,保护自己与他人。
目前,天津大学开设的《恋爱学理论与实践》是在课外实践教育课程化、学分制改革的背景下推出的系列课程之一。前期主要以理论为主,教材是《恋爱心理学》、《恋爱经济学》等,实践部分主要包括社交礼仪培训与恋爱沙龙实践,使同学们“学以致用”,提高语言表达能力与待人接物的能力。主讲教师有从事多年学生工作的辅导员,也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教师,还有从校外聘请的情感专家等。
(摘自2016年8月24日《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