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育报数字报纸

山东教育报要闻 我省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 我省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省教育厅认定13个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欢庆“国庆” 用情怀和智慧润泽自己的教育生命 加快推进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 激活教师队伍管理的“一池春水”

第1版:要闻
三十而立    守正创新
要闻
01

省教育厅认定13个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本报讯(记者 高原)日前,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认定东营市等13个市、县(市、区)为山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验区设定周期为3年,20169月开始,到20198月截止。

据悉,为促进我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今年5月份,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申报山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申报的学前教育改革实验区材料进行了评审,认为东营市、威海市、日照市、淄博市临淄区、滕州市、枣庄市山亭区、莱州市、诸城市、宁阳县、沂水县、齐河县、博兴县、邹平县等13个市、县(市、区)基础条件较好、目标任务明确、政策措施具体、条件保障有力,确定为山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录入:超级管理员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教育社 | 在线投稿 | 关于本报
版权所有 山东教育社   ICP证:鲁ICP备16007069号
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