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进一步加强职校生实习管理
本报讯(记者 刘凯)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消除实习隐患,提高实习质量。
通知指出,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域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职业院校是实习管理的主体。各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要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下一学年在校生跟岗、顶岗实习计划分别以公文形式报送各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并通过院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职业院校要不折不扣地落实《规定》提出的禁止性事项,如实习组织过程中的“五不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无协议不实习”、学生权利保障“六不得”、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等规定。要选择合格及高水平的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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