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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要闻 教育部:“十三五”期间我国181所师范院校一律不更名不脱帽 潍坊市未来4年将“招院引校”30所以上 兰陵县设立二百万元教学成果奖 “防霾教育进校园” 强化道路自信 筑牢思想阵地 让城乡教育差距小些再小些 “协作发展”共筑公平优质教育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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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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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未来4年将“招院引校”30所以上

本报讯(记者 赵云福)潍坊市近期出台加快“招院引校”工作意见,计划到2020年,引进(创建)高校、分校(校区)、二级学院、研究生院等各类高等教育机构30所以上。届时,潍坊市高等教育机构总量将大幅增加,办学层次显著提升,学科结构更加合理。

据悉,潍坊市将对引进的高校院所提供资金扶持、用地保障、人才激励、配套服务、生活服务、特别扶持等6个方面的政策支持。对引进的高校、分校(校区)、二级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所需校舍无偿代建。招收本科学生按在校生生均经费1:1(山东省定普通本科生均经费)连续5年给予补助。对引进的研究生院,所需教学、科研、办公等建筑设施,可为其代建,存续期间可无偿使用;所招学生按照不低于本科补助水平标准予以补助。

同时,根据引进院校招生层次和规模、科研水平、产业吻合度等因素,按照研究生院不低于500万元,高校、分校(校区)、二级学院不低于1500万元,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低于3000万元的标准提供启动经费,具体数额协商确定。对于引进的国内外著名高校,可由其在高校教育园区内(或其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区域内)自主选择办学地点。根据办学性质和规模,在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照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分校(校区)不少于1000,二级学院、研究生院不少于300亩的标准提供建设用地空间,并根据发展需要及建设时序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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