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饭桌”不能失守
这几年,有关伪劣食品流入幼儿园、校园食堂的事件被频频曝出。发霉的大米、生虫的麦片、过期的牛奶、不合格的食用油以及腐坏的蔬果,都端上了孩子的餐桌。此外,有的幼儿园饭食供应不足量,幼儿吃不好、吃不饱,身心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以往曝出食品安全问题的幼儿园中,不乏一年收费数万元的“高端”“双语”园,在行业发展乱象的背后,都是标准失范、管理失职、审查失效等监管软肋。如何管好“小饭桌”?需要强化幼儿园监管的“顶层设计”和“终端管理”。
首先是完善立法。美国的《儿童早期教育法》“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案、“开端计划”等,从国家立法和战略层面,对幼儿抚育、教育标准以及责任主体等做出明确规定。日本颁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幼儿园设置标准》,规范幼儿园办学条件,不通过审查者将无法获得政府补贴。目前,我国还没有学前教育立法,教育、物价、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办园行为、教师招聘等,仅有叠床架屋式的行政监管。亟须通过立法保障入园幼儿权益,并在此基础上开展跨部门合作,消除监管空白,对幼儿健康、营养、教蒙、伤害预防等工作综合施策。
在具体执行层面,主管部门要完善“小饭桌”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流程和标准,加大对违规经营行为的惩处力度。对牺牲幼儿健康赚取“昧心钱”的经营者,减少采用罚款、整改等实际约束力较差的手段,推行“终身禁入”等制度,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针对每张“小饭桌”,还应尝试引入信息化手段搜集数据、跟踪评价。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从2015年起设立“阳光校餐”数据平台,通过学校老师手机客户端采集信息,对100个贫困县9358所学校、348万名学生校餐的单价、用量、菜谱、采购单价,以及食物摄入和营养摄入进行搜集跟踪。数据表明,信息化的“阳光”有效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学生的营养状况,让孩子们吃得饱而好。不妨将这种做法推而广之,用互联网这个“天眼”,督促幼儿园搞好“小饭桌”。
(摘自2017年3月17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