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鼓励学校厨房安装监控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本报综合消息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通知提出,严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学校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加强食堂管理,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禁止采购和使用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和食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格证明文件,对采购的原料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要求贮存。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鼓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厨房、配餐间等安装监控摄像装置,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通知要求,严格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注意保持教室、阅览室(图书馆)、实验室、宿舍、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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