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做好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高中学校继续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并要求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小学一律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实行对口划片招生。各地要科学划定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严格按照学区进行招生,有条件的可实行弹性学区或多校划片招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适龄儿童年满六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不得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今年,我省高中学校将继续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积极推行多元评价、等级录取或“分数+等级”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办法。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标准和计划内自主录取学生。完善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60%。
通知还要求,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残疾儿童入学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另外,通知规定,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学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