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改革 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综合性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把“向改革要动力”作为推动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重新修订了学校综合改革方案,按照“聚焦一流、大胆探索、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综合改革。
用好人事制度改革这把“金钥匙”。一是推进职称评定改革。自主设定任职条件、评审程序,实行外审专家评价,将副教授及以下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二级学院。二是推进岗位聘用管理改革。推行岗位聘任制,实现岗责融合、能上能下。三是推进奖励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形成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业绩贡献为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绩效工资调节机制。
抓住人才队伍建设这个“火车头”。学校始终把人才强校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人才成长、发挥作用搭建高端平台。成立人才工作办公室,修订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大幅提高新引进人才待遇,连续3年实施“百名博士”招聘计划。重视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实施“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
抢占学科竞争力这个“制高点”。学校全面实施学科振兴计划,成立学科(专业)竞争力与成果产出调度指挥中心,加强对学科专业建设、成果产出的调度指导,突出学科分类建设,促进学科交叉整合。推进学部制改革,加强跨学科、跨学院学科群(中心)建设,积极构建适应师范大学发展的学科群体系。出台专业优化调整方案,取消或压缩限制性专业,使本科专业整体规模控制在70个左右。
突出人才培养这个“校之本”。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实行大类招生、分段培养,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强化教师教育特色,探索建立“学科+教师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行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建立师范生跟踪评价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积极构建校院两级协同推进创新创业工作机制。
锻造科研创新这个“强身器”。学校建立人才团队、科研项目、基地平台、成果转化一体化协同推进的科研管理模式。强化科研立项管理,规范科研业绩奖励,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成立9个校级科技研究院和协同创新中心,探索“学院+研究院”办学模式,实施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深入推进校地、校企、校校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落实成果转化收益,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激活内部治理这个“动力源”。学校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校院两级管理权限,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权责利关系。开展实质性取消行政级别探索,制定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改革方案,通过改革实现松绑减负,充分激发和释放二级学院办学活力。推进后勤综合改革,理顺管理、经营、服务与保障的关系,构建满足师生多元化需求的现代后勤服务机制和治理模式。成立山东师范大学理事会,全面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