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出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 赵云福 通讯员 井光进)日前,潍坊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实施意见。这是继中组部、教育部2016年在国家层面首次要求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以来,我省在地市层面出台的首个具体落实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根本问题,从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方面,构建起“一三五九六”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格局。
以立德树人为总目标,找准三个着力点
意见以立德树人为总目标,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如何体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如何建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发挥“三个如何”为着力点,把党对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到学校办学全过程,发挥好“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监督保障”作用。一是建立完善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改革的制度机制,实行清单管理,扩大民主协商,强化程序制度,在学校目标规划、教学改革、立德树人、干部任用、人才建设、安全稳定、现代治理等方面做到学校党员全员参与、党组织全程保障,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二是探索推行学校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任职资格制度、后备培养制度。党员校长做到书记、校长“一肩挑”,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清晰。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做到活动经常,党员欢迎,效果明显。三是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遵循五项原则,突出九项工作重点
为更好地发挥党建在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突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意见遵循“目标引领、问题导向、继承创新、分类推进、强基固本”五项原则,重点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党支部建设、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该市重点抓好教师队伍和高中段学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学校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建立党组织。定期开展“入党为了什么、为党做了什么”大讨论,开展党员教书育人、课改、专业发展等系列大比武活动,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建立党员亮身份、作承诺长效机制,分层分类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坚持党管干部,健全完善学校干部专业化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校长不是党员的,配备专职书记。完善纪检机构设置,设党委的学校同步设立纪委,设立党支部(党总支)的要明确纪检委员。落实学校干部兼课任课要求,持续推进扁平化管理,提高治校办学师生认可度和家长满意度。不断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改革创新、甘于奉献的青年党员教师队伍。组建党建培训课程开发团队,建立课程超市,由参训党员自主选择,健全把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和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落实学校班子成员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对易发生问题的教辅征订、校服订购、收费、有偿家教、食堂承包、基建招投标、干部选拔、评选表彰、职称竞聘等方面,建立专项巡察制度。市、县成立教育系统党校,组建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会,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
完善六项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潍坊市健全完善六项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组织一次中小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专项考核,结果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将学校党的建设情况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前置指标,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学校和校长均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二是建立项目化推进机制。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党建重点项目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定期查摆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立党建重点工作项目,建立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党务干部、校长后备人才、青年党员教师等共同组建的项目行动研究团队,破解难题,锻炼干部,打造党建工作品牌。三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党建工作清单制度,制定学校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责任、底线清单,学校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分管领导)、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清单,必须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清单,党风廉洁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抓党建职责边界和责任。党员教职工人人制定岗位清单。建立清单公示、考核、述职评议制度,确保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党建工作满意度评价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教职工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行学校党组织班子廉政指数考核评议制度,作为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规范完善党务干部管理激励制度。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优秀党务工作人员担任学校行政领导,选拔教学业务骨干充实党务工作队伍。学校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在岗位等级确定、考核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同等对待,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计算工作量。六是建立问责制度。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按照与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教育主管部门党委派员列席所属学校党委会议制度,加强监督和指导,并加大党建工作过程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