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圆贫困生求学梦
本报讯(通讯员 王涛)记者日前从菏泽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菏泽市家庭贫困学生助学工作富有成效,全市共有7125名农村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建档立卡救助,共免除学生学杂费548万元;为4653名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学前儿童建档立卡,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116万元。
该市各县区成立了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普通高中学校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栏,通过召开家长会和主题班会、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将有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和居民,确保家喻户晓。秋季学期开学之初,各普通高中学校通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交材料。精准扶贫家庭、 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分别持“精准扶贫手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供养证”、“残疾人证”等到学校登记。各校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户学生名单和规定流程,做好贫困户学生资助的审核工作,审核汇总后上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库,对信息实行动态监督。各普通高中学校建立本校的信息库,并及时更新上报。
各县区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组建“学生资助工作联合督查组”,不打招呼深入乡镇、村、学校和幼儿园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建档立卡宣传工作开展部署情况、组织机构运行情况、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通过各种手段不断促进工作的开展,确保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群众满意。
该市教育局还明确要求,2016年秋季入学时已收取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杂费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退还。2017年春季入学时,各学校不得再向符合免学杂费条件的学生收取学杂费,也不得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