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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报要闻 图片新闻 校园安全有了“守护神” 从“期待”着眼,改进督导; 为基层着想,完善督导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今年我省共受理近17万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盐碱滩上的“红荆花” 济南市提出中小学课后服务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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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6〕40号文件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让人民群众从教育改革发展中享有更多获得感。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将达到98%。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实施“交钥匙”工程,加快城乡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新建居住区首期项目要与配套学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住区,当地政府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加快乡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实行“捆绑评价”,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

实施意见强调,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需求,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段教师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健全工资管理长效联动机制,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实施意见还提出,推动“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逐步提高。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在校寄宿生的15%扩大到30%。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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