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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提升学生人文素养

编者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是活态传承,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和言传身教进行传承。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截至2016年9月,全省共有国家级传承人60名,省级传承人313名,市级传承人1617名,县级传承人4339名,全省共有各类非遗传习所1100多个。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冲击,不少传承人因年事已高或后继乏人,其所掌握的技艺随时有可能失传。因此,加强对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这些代表性传承人将其所掌握的技艺进行传承,已成为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阐发、弘扬传播。2014年11月14日,习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省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挖掘、利用齐鲁文化资源”高度重视并作出了系列部署。2017年,省文化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文化教育融合发展的意见》,促进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公布了2017年重点合作共建项目,其中包括“支持山东管理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6所院校举办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班,建立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基地,打造一批非遗游学路线,组织学生到非遗项目所在地、传习所、传承中心进行互动体验”。

我省学校近年来开展“非遗”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非遗”进学校、进课堂活动不断走向深入,不但大大提升了学生的人文素养,促进了校园文化的发展,也为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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