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验收
我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督导检查结果将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最后认定公布
本报讯(记者 管恩武)18日上午,省教育厅举行山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闻通报会。教育厅总督学关延平通报了国家督导检查组对山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结论: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报告并提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最后认定公布。
11月13日至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国家督导检查组对山东2017年申报的2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对前4年已经通过认定的114个县(市、区)进行了数据核查,并从中抽取20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复查。
18日上午,督导检查反馈会议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认为,山东省今年申报的23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前4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山东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
国家此次督导检查结论,意味着我省即将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也表明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的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山东即将成为整体通过评估认定人口最多的省份,通过总县数位居全国第一位。
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省教育事业取得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是我省教育发展史上继“两基”之后又一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山东教育进入新时代的一个良好开端,也为山东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山东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18日上午的反馈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龚正出席并作表态发言。他指出,要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认识上再提升,按照十九大部署要求,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措施上再加力,按照“一体两翼”布局要求,全面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实现基本消除“大班额”的目标;在保障上再强化,硬件提升“过得硬”,软件配套“跟得上”,全面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责任上再压实,注重长效机制建立,更加有力地推动我省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