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本报综合消息 教育部日前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文详见3版),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包含“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均衡编班”等88条具体内容。
在保障学生平等权益方面,《管理标准》提出了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特殊关注学生的需求等管理任务,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等。
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管理标准》提出了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等管理任务,要求学校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定期开展学生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
在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方面,《管理标准》提出了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等管理任务,包含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等。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方面,《管理标准》强调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等具体内容。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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