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深化高教领域简政放权改革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 黄玲)日前,省教育厅等6部门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健全高校治理机制、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三大方面提出实施意见,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让高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
根据《意见》的要求,高校按照精简、效能和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办学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党政管理机构以及教学、科研、教辅等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内设机构人员配备由学校自主确定。鼓励高校推进内设机构取消行政级别试点,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高校要围绕主业、突出重点、支持创新,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按规定自主制订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招聘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按规定程序设置特设岗位,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关系,确定岗位薪资。
《意见》指出,进一步完善高校职称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机制。高校自主制订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并报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高校主管部门备案。高校还可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加快推进全面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学分制收费试点范围,到2020年,全省本科高校和部分高职(高专)院校全面实行学分制。
录入:超级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