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招生制度的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
山东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是对高考招生制度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特征是:分类考试、科学选才、为学生提供多元成才通道。一是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拔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二是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评价信息使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是深化夏季高考改革。增加考试的选择性,提高了人才选拔水平,包括统一考试招生、自主招生、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四是深化春季高考改革。推进分类考试招生,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包括确定了统一招生考试、单独招生考试、高职(专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
对学生来说,有效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格考试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无须追求高分,而且每门课程学完即可参加合格考试,“一门一清”,还有多次考试机会,能有效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对于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高校的招生要求自主选择,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
对高校来说,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照有利于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原则,提出等级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以及“四位一体”的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都是由“被动接人”向“主动选人”的转变。“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体现了“专业优先”的理念,会加大不同高校间的专业竞争力,倒逼高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加强专业建设,强化专业特色,提高培养质量,更好地凝练办学特色,把学校办出水平、办出质量。
另外,山东方案可圈可点的是,等级考试在校期间只有1次考试机会,减轻了学生的备考负担和精神压力;等级赋分办法科学合理,能较好解决学科之间分数不等值问题,学科间试题难易差异大等不公平因素可以被较好消除,能保证每门等级考试科目内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且增加了成绩区分度,分数从20~100连续、不间断,便于高校招生录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