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本报讯(记者 刘凯)日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工商局5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全文及政策解读详见3版)。根据方案,我省将通过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管理服务,科学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尊重教育规律、转变育人观念,持续优化中小学生受教育环境,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方案要求,规范课程开设,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同时,要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小学三年级及以上课后作业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学生考试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应单独反馈给学生。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严禁将学生学业水平成绩作为教师评价和奖惩的主要依据。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禁止所有小学、初中通过考试、面试、面谈、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条件招生。
方案强调,在职教师均不得从事课外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无论是否取酬)。严禁教师“上课不讲、课后讲”,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拉生源。所有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做宣传。同时,专项行动将再次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清理,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学生开展辅导培训的校外机构均纳入监管范围,对超范围开展经营(业务)、不按照备案组织招生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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