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扒车门拦高铁事件透视
前段时间,安徽一罗姓女教师扒车门拦高铁的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相信很多人都看过现场视频。这位罗教师在高铁快要发车时,竟以近似于无理取闹的做法用身体挡住车门,使车门无法关闭,致使本次列车晚点。虽然该事件已经平息,那位罗教师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其中暴露的教师与法律问题却令人深思。
一是不懂法。现在有多少部法律法规,很少有教师能说清。如果说这是业内知识不需要教师详细了解的话,但这次高铁扒车门事件却很容易使人们联想到,连与老百姓关系甚为密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恐怕也没有多少教师能说明白。正因如此,那位罗教师才以“无知者无畏”的精神,无视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的多次劝告,强行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试想,如果她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话,还会做吗?
二是不尊重法律。如果说这位罗教师是因为不懂法而导致扒车门,但在工作人员多次说明“这是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这样做,则充分说明了她对法律的漠视和不尊重。不仅如此,这位教师还深谙“通融”“变通”的潜规则。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她口中不停地对工作人员嘟囔着“只要通融一下,重新将关闭的检票口打开,我老公10秒钟就可以上车”等话语。
法律是需要自觉遵守的,只有人人遵守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转,没有丝毫的通融余地。对于这个人尽皆知的道理,这位教师却一再要求 “通融”,不仅是对法律的最大讽刺,也是对遵守规则人的最大不公平。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觉得规则可以打破,可以通融。或许以前,她在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时曾经这样做过,所以这次才无视规则,让工作人员为她破例。
三是不服法。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责令其认错改正,并罚款2000元。当地教育部门从网上得知情况后,也通过调查核实,对其作出了“停职检查”的决定。按说,这位罗教师应该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并引以为戒、深刻反思,但她没有,而是极力为自己的行为开脱,说“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的警告以及批评。我只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呢”。她认为,错了就是错了,这么点小事,不应该“停职检查”,谁没有犯过错呢?由此说明,她心里还是不服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错了事就得接受处罚。自古以来,“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普通老百姓都知道,难道一个人民教师不知道吗?
罗姓教师既不遵守社会公德,也不遵守法律法规,面对的是一波浩浩荡荡的谴责浪潮,这是她咎由自取的结果,充分暴露出个别教师的素质问题。联想到以前有的教师严重侵害学生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说明部分教师的法律意识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加强对教师的法律教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