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发展 医教结合
构建特殊教育综合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市特教工作在重点领域改革、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落地衔接等方面强化部门职责,探索出了适合济南特教发展的本土化综合服务体系。
一、特教一期提升计划顺利完成
(一)实施“强基础,增投入”,保障力度显著增强。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市委、市政府连续3年将“特教提升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持续优化资源配置。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2015~2017年,全市特殊教育财政性经费累计投入26312万元,由2015年的8230万元增至2017年的9117万元,年均增长5.25%。
(二)着力“重融合、抓内涵”,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
推进医教结合,综合康复。2011年,市特教中心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综合康复”实验学校,开展专业语言康复,经过康复训练的学生基本实现了“听得清楚、说得明白、交流自如”的康复目标。
拓展特色发展,艺体并进。特教学校结合残疾学生特点,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立专业训练团队。近年来,先后有上百人次在国家及省体育、艺术、技能比赛中获奖,10余名学生在特奥会上夺得冠军,特教中心3名学生被选入中国残疾人艺术团。
二、特教二期提升计划重点措施
(一)建立以医(康)教结合为核心的政策导向和实践模式。
我市结合实际,将“医(康)教结合”作为一种政策导向和实践模式,与综合康复、多重干预、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有机结合,探索解决或改善智力残疾、脑瘫等学生在运动、感知、言语、认知、心理与社会功能等方面的问题,持续改进教育服务功能。
(二)完善以经费、管理和信息三要素为核心的保障机制。
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及生活费补助标准。到2019年,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将达12000元(比省特教二期提升计划8000元标准提高4000元),学前、高中阶段参照执行。
完善跨部门合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教育局、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残联、人社局、编办等部门的工作领导机制,研究出台工作指南,对各部门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加以法律保障,促进医(康)教结合工作长效化、规范化、法治化。
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卫计委、教育局、残联共建共享信息通报系统,形成完整的残疾儿童数据库,切实改变原来部门之间残疾儿童信息口径不统一的现状,为医(康)教结合提供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