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青少年上网集中于休闲缺少正确网络消费观
近日,首都互联网协会和千龙网发布了《2017-2018年首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为暑期青少年安全健康上网提供帮助和指引。报告指出,青少年网络服务使用过度集中于休闲娱乐,真正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一些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手机是首选上网设备
调研采取了问卷方式,在北京市十几所中小学校选取8岁至18岁青少年为样本,其中初中生占比64.4%,受访者网龄在5年以上的居多,占比24.2%。3个月共收集有效样本21625份。
《报告》显示,多数青少年上网时长合理,4%的青少年日均上网时长超过5小时。北京地区青少年首选上网设备为手机,聊天软件是上网最常使用的软件。近半数的青少年每天上网次数在2次以内,频率较低。
与普遍认知不一致的是,青少年并没有把课余时间都用来上网,睡前上网这一行为在青少年群体中也不普遍。在日常生活的人际交往过程中,超过90%的青少年认为网络不能代替家人和朋友的陪伴。
娱乐是上网主要目的
超过半数的青少年没有注册过网购平台账号,但仅有两成青少年没有在网上做过交易。上网目的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玩游戏、聊天交友和查资料;按上网行为归类,上网的主要目的是娱乐,其次是网络社交。
青少年较喜爱娱乐、电竞类题材的网络直播,68.7%的青少年表示不会给网络主播打赏,2785名青少年表示愿意给网络主播打赏,占12.9%。
《报告》指出,青少年网络服务使用过度集中于休闲娱乐,真正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一些功能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青少年缺少正确的网络消费观,付费作业容易导致青少年思考能力退化,丧失探索知识的精神。网络游戏和小说内容良莠不齐,对青少年价值观塑造是很大的挑战。青少年容易受直播平台不良内容的影响。
个人信息有泄露风险
《报告》显示,青少年网络安全意识方面主要存在父母把关不严、安全技术常识普及不足、网络社交风险隐患3个主要问题。频繁使用搜索引擎、常在社交媒体发布个人动态等上网行为让青少年通过上网痕迹暴露个人信息的可能性增加,易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首都青少年欠缺信息保护的主观能动性,有强烈表现自我的需求,但难以区分哪些信息适宜公开,哪些不适宜。对此,《报告》建议学校和家长规范青少年上网行为,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安全教育,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营业场所的监管。
(摘自2018年7月13日《北京晨报》)